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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企业改制大肆贪污公款
www.110.com 2010-08-03 17:49

  昨天,市一中院对前不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化工巨贪”范宪的同案被告人陈洁贪污一案,也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洁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对被告人陈洁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洁在上海制皂集团旗下森凌置业的改制中隐匿资产、虚列支付款项、虚构财务往来等手法,隐匿国有资产1000余万元为己用,并侵吞公款支付个人购房款37万余元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洁是一名由国有公司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据此,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洁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价值一千余万元,已构成贪污罪。法院同时考虑到案发后侦察机关已将涉案被侵占的会所、商铺和商品房均予查封,国有资产没有受到实际损失,故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综上,根据被告人陈洁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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