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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刑责的程序
www.110.com 2010-08-03 17:51

  一个人因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羁押,如果这个人犯罪的事实成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虽然抓了这个人了,但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对这个犯罪嫌疑人没有直接处罚权,只有法院具有处罚权。法院要依据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接受检察院的起诉,法院才能作出相应的处罚。

  因此追究刑事责任要经过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反贪局)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的审判阶段这三个实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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