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诉讼的原则
www.110.com 2010-07-07 17:4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相关文章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和种类有哪些?
- ·婚姻案件能否准许第三人参加诉讼探讨
- ·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 ·当事人能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如何处理
- ·【个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如何参加诉讼
- ·论民事诉讼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在我国之适用
- ·民事诉讼直接言词原则研究
- ·税务行政诉讼应遵循哪些特有的原则?
- ·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有关问题的思考
-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运用
-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运用
- ·比例原则及其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由一个具
- ·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之归责原则分析
- ·涉及多个商标的商标侵权诉讼中商标对比的原则
- ·通过参与实现正义:论刑事诉讼参与原则
- ·刑事诉讼相应性原则的法理探析
- ·论刑事诉讼中控审分离原则的理论与实践
- ·国际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均衡原则
- ·禁止反悔原则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
- ·涉及多个商标的商标侵权诉讼中商标对比的原则
最新文章
- · 未经人民法院审判能给人定罪吗?
- · 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是如何分
- · 为什么要制定刑事诉讼法?
- · 国家安全机关
- · 刑事专门机关
- ·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
- ·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 · 在哪些情况下,对行为人不应当再
- · 少数民族能用本民族的语言打官司
- · 独立行使职权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