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www.110.com 2010-07-19 16:00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3)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 、人民检察院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的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
(4)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当事人对第一审的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限为10日。而再审程序的提起时间,未作具体规定。
(5)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3)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 、人民检察院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的规定,确有错误,方可决定是否开始再审程序。
(4)提起的时间不同。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当事人对第一审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当事人对第一审的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期限为10日。而再审程序的提起时间,未作具体规定。
(5)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
- 上一篇: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 下一篇: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相关文章
-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
-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新证据及最佳证据规则的
- ·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方式
- ·论审判独立的制度保障及其与审判监督的关系
- ·对审判监督程序几个问题的思考
- ·试论程序公正与审判监督
- ·谈民事案件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主体的缺陷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视
- ·试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
- ·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进与完善
-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 ·适用民诉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 ·司法考试程序法中的审判监督制度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案件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最新文章
- · 申诉条件
- · 抗诉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 · 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的
- · 提起抗诉的条件
- · 抗诉的主体
- · 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条件
- · 对申诉应该如何处理?
- · 如何理解
- · 申请再审的期限
- · 行政诉讼的申诉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