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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第一审庭审程序(12)
www.110.com 2010-07-19 15:48

  2、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审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以言词辩论的形式有秩序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辩论时不得质问、讽刺、挖苦、污辱对方。辩论按轮进行,首先有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合议庭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1、XXX;2、XXX;3、XXX.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如当事人有新的辩论意见,可进行第二轮、第三轮辩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3、 最后陈述

  审判长:下面进行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最后简明扼要的陈述自己的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首先由被告陈述。

  审判长:原告陈述。

  审判长:法庭审理结束。休庭X分钟,合议庭退庭评议。

  4、 评议宣判:

  (合议庭对被告就原告的申请不予答复、不予受理或驳回其申请是否合法进行评议。如被告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不合法的,责令被告作出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不存在阻却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的,可判令其直接对原告申请的事项作出处理。)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下面对庭审中未认证的证据进行综合认证:

  确认被告提交的证据:

  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

  (庭审中已认证过的证据不在重复认证)

  根据上述有效证据本院可认定以下事实:

  本院认为,

  全体起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诉讼费XX元由被告(原告)承担。

  本庭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XXX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请坐下!

  审判长:原告是否听清判决内容?是否上诉?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判决内容?是否上诉?

  审判长:闭庭!

  (书记员宣布:请审判人员退庭。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

  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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