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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透明排行榜”两个悖论
www.110.com 2010-07-17 07:38

  由上海财大的课题组调查完成的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日前公布,云南排名最后。(金羊网 6月17日)

  当然排名最后,得分零分咱也不必在意,该课题组牵头人之一就表示,排名在后并不意味着这个省的行政收支信息真的一点也不公开,只是表明这个省对该课题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回应。云南之所以得零分就是因为没有一个部门愿意对该课题组的申请进行回应。再说了,虽然云南是0分,但最高分也才16.57分,10分以上的只有两个,全国的平均分是3.21分,这说明云南离全国水平很近。

  这里面有个悖论,2009年下半年开始,从事该项研究的课题组便以课题研究的名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信函方式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1个部门机关(共计341个)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问题是这些政府部门是否有义务协助他们进行课题研究,如果没有,那么课题组研究结果的意义何在?证明排名在前的省份热情好客还是谄媚专家?但反过来就是,专家们已经通知说这是课题研究了,任何部门动动脑子就知道结果可能会关系到自己的名声,依然不屑于理睬,那么对待普通群众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又岂能认真答复?

  放在大环境下,尴尬的数字反应的是尴尬的现实。但一个更为尴尬的问题是,自从2009年3月1日开始,云南省政府就开始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它包括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目的是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打造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阳光政府”。这个零分就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运行近一年的结果?

  这样比较并不是否定“阳光政府”的提法,只是想说,政府机关行政透明、信息公开不是嘴上喊喊就实现了的,也不能只是文件上印的、工作流程上写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定的文本范式,也不能成为时有时无、时断时续的阶段性工作,而应该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习惯。倘若政府部门不能切实履行职责,再好的制度也只是面子工程。

  要真正做到行政透明、信息公开,除了政府的自觉自律之外,普通民众也不能只是愤慨的吐两口唾沫,骂两句脏话。政府信息不公开,除了行政机关不愿意公开之外,我们普通群众也缺乏要求政府部门进行信息公开的意识,或者遇到挫折就半途而废。这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像河南人王清那样,用自己的行动来敦促政府信息公开,不能放任政府不透明不公开。其实,这也算是一个悖论。

  阳光政府,行政透明,不仅存在于纸面上,也不仅仅存在于口号里,还不能止步于问责制度,它需要所有人来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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