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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取消3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最近,市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清理,并公布《2010年泰州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经过清理、规范,全市保留政府性基金项目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0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末级项目口径统计,共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34项,每年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4亿元。

  最近,市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清理,并公布《2010年泰州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经过清理、规范,全市保留政府性基金项目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0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末级项目口径统计,共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34项,每年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4亿元。

  市财政局局长吴跃介绍说,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年检费、土地有偿使用费、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收费、因征收燃油税而取消的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内河航道养护费等,与企业和民生密切相关。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我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造长三角最佳投资城市的有效举措之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多,程序就复杂,极易造成低效甚至寻租。”吴跃强调,此次公布的《2010年泰州市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包括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征收范围及征收依据,凡不属公布目录范围内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市财政、物价部门举报。对于部分收费项目取消或停征后,对实际工作中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将由财政等部门按照公共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统筹安排,妥善解决。

  据了解,2009年我市有16个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主要是: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环境监测专业服务费、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房产测绘收费、土地价格评估费等,每年为企业和群众减负1215.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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