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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中小学校舍建设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导言:25日,记者从拉萨市教体局得知,今后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的收费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具体减免方式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减收或免收。

  据了解,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包括,建设部门收取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闲置费、征(土)地管理费,水利部门收取的水资源费,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项目具体有,工程勘察设计部门收取的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部门收取的监理费,国土部门收取的地质灾害评估费,环评部门收取的环评费,咨询部门收取的咨询费,工程招标机构招标代理费等。

  拉萨市教体局基建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拉萨市寄宿制中小学建设过程中,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费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可以尽量减免各项建设收费,确保中央专项资金真正用在学校建设上,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记者了解到,建设收费减免范围包括,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的校舍工程;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的校舍工程;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的校舍工程;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定不再保留的,必须确保拆除的低标准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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