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范强宰客甩客将被吊销从业资格 手续正在报批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汉网消息(记者冯劲松)鄂AXB321号出租车因宰客、甩客等严重违规行为,当班驾驶员范强可能被吊销从业资格证。昨日,市客管处透露,已就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举行了听证会,相关手续正在报批,若审核通过,将是我市首例出租车司机吊销从业资格证案。

    据介绍,8月13日,广
东乘客潘女士一行2人到达天河机场,因有急事前往襄樊,与武汉天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鄂AXB321号出租车当班司机范强商定,以800元价格租车到襄樊。途中,范强认为800元不划算,以言语威胁乘客换车。潘女士一行只得同意换车,但要求必须专车送至襄樊。车到金家墩长途客运站,范强将潘女士等人及800元转交给车号为鄂FBD605的7座商务车,商务车司机返给范强200元。

    潘女士称,当时商务车内已有一名乘客,但该车司机仍兜圈揽客。事后,潘女士向市客管处投诉鄂AXB321号出租车。

    市客管处迅速调查,确认事实后,对范强作出退还乘客800元车费、罚款1000元、暂停营运3个月等初步处罚。同时,处罚出租车所在的武汉天兴科技公司及主要负责人。

    9月上旬,范强要求对吊销其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会。10月16日,市客管处依法召开听证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企业负责人,以及司机代表等30余人与会。

    听证会上,调查人员称,当班司机多处违规,不打表营运,中途甩客,并多收滥要。范强则称,潘女士在乘车前,已就800元车款和换车一事谈妥,因此没有打表,只是换车,不是甩客。

    听证会已形成吊销其从业资格证的处罚意见。此前,市客管处负责人专程赴广东向潘女士道歉,退还了800元车款。


详情请看://www.cnhan.com/gb/content/2008-10/22/content_939025.htm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