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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
www.110.com 2010-07-19 16:35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三府办〔2009〕2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精神,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国法函〔2009〕157号)和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琼府法〔2009〕4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推动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活动

  (一)三亚市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座谈会。

  三亚市政府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召开三亚市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座谈会,届时将邀请市人大、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以及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在三亚市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本次座谈会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三亚市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机关配合,市法制办具体组织。

  (二)三亚市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宣传活动。

  在9月下旬到10月上旬,在三亚市主要街道、超市、商场等营业场所、居民社区、乡镇悬挂有关《行政复议法》的横幅或宣传标语,制作有关《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舆论工具广泛开展《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具体分工如下:

  1、市法制办、市文体局:负责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舆论工具广泛开展宣传,宣传内容由市法制办会同市文体局共同确定。

  2、两区、六镇:负责在本辖区主要街道、居民社区等地点悬挂10条宣传标语,切实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普及,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维权意识。

  3、市有关单位:负责宣传本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运用行政复议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好的做法,在10月11日前将本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具体情况和效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法制办,电子文本发送至市法制办邮箱(abc88265519@sina.com)。

  (三)三亚市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报刊网络专版宣传活动。

  9月下旬开始,由市法制办、市文体局、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在三亚晨报、三亚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辟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宣传专版,专版内容由市法制办会同市文体局、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共同确定。

  (四)三亚市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现场咨询活动。

  为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法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中的作用,市法制办将在9月下旬牵头组织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劳动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国土环境资源局等单位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将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标语和宣传口号,印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并邀请三亚主要媒体提前作好宣传并进行现场报道。

  三、总体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早作部署和安排,确保取得实效。

  (二)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要运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宣传使行政复议法律制度更深入人心,为群众所掌握、运用。

  (三)目标明确,讲求实效。要注重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增强宣传的效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四)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要内容,结合实际,根据具体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服从安排、规划有序、重点突出、内容丰富。

  二OO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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