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动态 >
张贴“牛皮癣”办假证12人被治安拘留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昨日,为配合福州打击在城市乱张贴小广告违法行为,连日来,福州警方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在城市乱张贴小广告违法行为,截至11月16日,共排查信息500多条,从中查出制作、贩卖假证违法案件19件,抓获违法人员16名,其中12人被处以治安拘留,教育158人次,取得初步成效。

  11月15日晚,洪山派出所民警在金牛山社区长春铺抓获乱张贴小广告人员李某明,该人从事电焊铝合金卷帘门制作。并在该人家中发现剩余的少量小广告。小广告上面写着专业定制维修卷帘门、电动门、以旧换新、价格合理,以及联系电话,平时都粘贴在杨桥西路金牛山社区附近。民警随后对该人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还对一些乱张贴“办证”的违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15日上午,福州晋江岳峰派出所民警在晋安区塔头路“青草地茶艺居”门口,抓获一名正在贩卖假证的嫌疑人彭某发,当场缴获假驾驶证、假工商营业执照两本。此人对贩卖假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福州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城市乱张贴小广告是违法行为,而根据《法》第52条第1款、第2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