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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布广告,处罚!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业在媒体刊登广告之前,应依法将广告内容送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10月19日,记者从南昌市青山湖区工商局获悉,陕西某制药公司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擅自在报纸上发布产品信息,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对当事人给予了没收广告费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从3月份开始,委托王某在南昌地区推广该公司生产的胶囊。王某在未将广告内容送审的情况下,分3期在报纸上发布广告消息。鉴于此,青山湖区工商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广告费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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