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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处罚与保费挂钩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关于酒驾、醉驾等与商业保险费率上浮挂钩的细则,我们正与公安厅和交管部门在研讨中,还需要反复论证、征求社会意见,最后要上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北京已推出了征求意见稿,预计江苏可能会在明年1 月份正式实施。”昨日,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及大型财险公司人士就酒驾、醉驾等与商业车险费率上浮挂钩的消息向记者作进一步阐述。

  省保协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酒驾、醉驾,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都是上浮保费费率。以台湾地区为例,对于酒驾、醉驾造成的交通违法和保险事故,至少上浮30%,最高上浮120%。目前我们只是将强制险——交强险的保费费率与交通违法和保险事故次数挂钩,但商业车险的保费费率由各家保险公司按照自己向保监会报批的费率执行,视投保人的情况不同采取相应的保费费率,保协不会统一费率标准。

  “不过据我所知,对于一些屡屡出险的车主、司机,有的保险公司已拒保了。”省内一家大型财险公司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全省的车险基础数据库早已联网,在这一数据平台上,车主保费费率的浮动目前只与次数挂钩,尚未与金额挂钩,出险次数达四五次的车主,其来年的保费在基础保费之上会再上浮20%-30%不等,“对于那些出险达七八次以上的车主,不少保险公司干脆拒保——因为商业车险是否承保由各家公司自行决定。”保协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一味地拒保也不是解决办法,最终还是应该通过价格杠杆制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还透露,闯红灯多少次与费率上浮挂钩尚在讨论中,但至少无意闯过一两次红灯不会纳入挂钩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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