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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小偷也违法 男子被治安拘留五天
www.110.com 2010-07-20 16:12

  家里被翻得一塌糊涂,他撞开厕所门,抓获一名小偷。但是,贵州人刘某并没有马上报警,而是在邻居们的提议下,将小偷关在房间里,让他的家人拿钱来赎。但刘某没想到的是,他因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小偷杨某一起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

  【事件】家人报警“绑架” 救出被囚偷儿

  20日下午3时左右,18岁的河南人杨某偷偷潜入刘某的租房,用铁棍撬开房锁,翻箱倒柜,偷了2.5元后,刚要离开时,却见刘某推门进来。狗急跳墙,他忙躲进屋内的厕所。房子被翻得很乱,而厕所门也被反锁,刘某心中顿时明白。他撞开厕所门,一把揪住蜷缩一旁的杨某。

  听说刘某抓到小偷,邻居纷纷赶来。想到平时被盗的经历,大家对杨某皆恨之入骨,提议让他打电话给家人,拿3000元来才放人。无奈之下,杨某打电话给哥哥,并如实告知自己入室盗窃时被人抓了现行,要拿钱来赎。在电话中,杨某的哥哥与刘某周旋了很久,但一直没有结果。

  杨某的哥哥认为,刘某的做法属于“绑架”.当晚9时许,他向北峰派出所报案。民警一边与刘某电话周旋,一边组织警力到北峰多个地点,布控准备与刘某接头,但刘某等人迟迟未露面。

  当晚11时许,刘某等人看到拿钱无望,就主动报警称“抓到一小偷”.随后,北峰所民警将杨某等人带到派出所,杨某的哥哥一眼认出,眼前此人正是寻找多时的弟弟。

  【延伸阅读】三千元若到手 刘某将涉嫌勒索

  针对此案,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认为,刘某强行限制小偷杨某的人身自由,索要财物,涉嫌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若情节严重(有殴打、关押或侮辱情节),或3000元到手的话,则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林律师认为,本案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也没有对小偷杨某造成人身伤害,故公安机关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只处以治安拘留。因此,林律师提醒市民,若抓到小偷,大家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擅自殴打或者拘禁,造成小偷人身自由被剥夺或人身伤害的,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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