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法规 > 治安处罚相关法规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年全州扫黄打非行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3年全州“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3年全州“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净化全州出版物市场,我州将继续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全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狠抓落实,努力做到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查办大案要案与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法轮功”邪教宣传品,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坚决清除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盗版盗印教材、教学辅导读物,为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和社会风气服务;坚决查处非法出版活动,为规范经济秩序和净化出版物市场服务;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走私活动,为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反复清查我州出版物市场,有步骤地解决延吉、敦化、珲春、图们等重点县(市)及全州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期的突出问题,为全州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

组织力量反复清查全州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包括污蔑我国政治经济体制、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妄测妄评党和国家领导人人事安排、宣扬“法轮功”邪教、煽动民族分裂、宣扬恐怖主义等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光盘及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盗版出版物,特别是盗版教材、教学辅导读物、工具书、著名书刊、影视作品以及走私光盘等。清查的重中之重是境外敌对势力炮制的以及境内不法分子非法翻印复制的旨在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二)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走私贩运活动

要突出重点,加强对行李、邮递物品的监管和检查。对来自重点国家、重点地区的物品、包裹、邮件以及人员严格查验,坚决将境外敌对势力炮制的针对我国的各类政治性出版物、“法轮功”邪教宣传品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等封堵在国门之外;严厉打击利用货运渠道走私非法出版物活动,加大对货运单据的审查和对货物进出口的查验力度,防止利用集装箱、货柜车走私非法出版物,对申报进口的注塑机、模塑机一律开箱查验,防止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光盘生产线。

(三)加强对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

各出版单位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出版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各印刷、复制企业要严格执行印刷、复制等管理制度,严禁违法承印、承制各类非法出版物。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出版、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和稽查,对违法违规单位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严把货物储运关

要加强对公路、铁路、航空、邮递货运站和代理托运点的管理,强化对出版物运输渠道的监管,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出版物的准提准运制度,依法追究非法出版物委运者、承运者以及为非法出版活动提供制作、储运场所有关人员的连带责任。

(五)查处大案要案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机制,以查办大案要案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加大对非法出版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要根据群众举报和案件办理中获得的线索,追根溯源,打掉从事走私、制作、经营非法出版物活动的犯罪团伙,端掉其窝点,摧毁其地下发行网络,规范整顿我州出版物市场秩序。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在集中行动期间重点查办、审结一批案件,以震慑犯罪,鼓舞群众。

三、实施步骤

围绕2003年“扫黄”“打非”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此次“扫黄”“打非”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0日至3月30日):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以及企业印制教材、教学辅导读物的情况,对非法复制、刻录、销售中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走私光盘等非法行为进行专项清查,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二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在清查出版物市场的同时,对全州所有的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同时,要开展利用小报、小刊以及境外注册刊号非法出版、印刷、发行刊物行为的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利用境外注册刊号非法出版的期刊。

第三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重点开展对盗版教材、教学辅导读物的专项治理,坚决将盗版教材、教学辅导读物清出课堂,并严肃查处印刷、使用非法教材及教学辅导读物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州“扫黄”“打非”办公室每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春、秋两季学校开学之前,对盗版教材、教辅读物进行全面清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司其职,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逐级健全检查制度、报告制度、突出问题通报制度以及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2003年“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由各县(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扫黄”“打非”工作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2003年“扫黄”“打非”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秩序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计算机软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参与非法出版活动以及庇护犯罪分子的党员、干部及执法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评范围,充分发挥城市社区、街(道)、居委会、派出所以及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真正将“扫黄”“打非”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要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有关行业协会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形成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扫黄”“打非”行动的局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展览、影视、广播、座谈、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扫黄”“打非”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揭露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危害。宣传报道工作要围绕年度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地展开,以形成有利于“扫黄”“打非”行动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理顺管理体制,提高队伍素质,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步伐,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出版物市场统一执法的进程;要关心、重视和加强“扫黄”“打非”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确保必要的经费来源,切实改变出版物市场执法力量严重薄弱的局面,使“扫黄”“打非”机构和执法队伍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执法队伍;要加快电子信息政务工程建设,建立和发展全州“扫黄”“打非”信息网络,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各县(市)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行动方案,于3月底前报州“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县(市)“扫黄”“打非”工作进行检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