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治安处罚法 > 治安处罚法规 > 治安处罚相关法规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事件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海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起草修订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起草修订指南

一、关于专项预案起草原则及内容要求

海南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以尽量缩小损失、尽快恢复常态,提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总体原则,是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其职责分工为应对某类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具体行动指南。专项预案应明确以下内容:1.指挥系统(包括人员组成、决策程序以及指挥、联络方式等);2.预警和应急启动标准;3.预警、基本应急、扩大应急的具体处置措施和程序;4.牵头部门、联动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基本行动;5.应急队伍和设备资源的调动;6.信息收集、报告与传递程序;7.信息员与监测点的分布。

二、关于单点指挥系统的组成及运作

(一)明确联动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的组成时间、成员、设立位置、组织者及组织程序、工作程序。

(二)划清各牵头单位与支持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明确现场指挥部各个工作组的牵头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职责。

(三)设置联动协作图,明确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和协作的职责分工。(参考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附件2)。

(四)明确专家咨询机构的组成人员、组别及其联系方式,并设置专家咨询机构组成表。

(五)组织指挥机构要附框架图。(参考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附件1)。

(六)组织指挥系统启动程序,指挥明确呼号、地点和通信联络方式与属地政府关系,指挥措施。

三、关于预警、突发公共事件的启动标准

(一)凡能够采取预警措施的突发公共事件,都应当分三级阐明相应的预警标准。

(二)根据总体预案的分类,明确启动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应标准。

(三)各类标准应当对相应突发公共事件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威胁性等项目进行具体描述,准确反映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详细特征。

(四)各类标准要结合我省实际,并与国家和本省已有的各类标准相统一。

四、关于预警、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程序

为科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处置思路明确、程序清楚、措施具体、责任明确,专项预案要通过行动指南卡、检查单、框图、图表明确以下事项。

(一)《突发公共事件前置处理检查单》(见附件1)要载明如下事项:1.是否启动政府应急预案,以及启动政府应急预案的情况;2.是否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进行评估,以及评估和报告的情况;3.是否采取驱离、封锁、隔离、管制等措施;4.是否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5.用于应急处置的应急资源使用情况;6.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7.是否及时请求省人民政府给予支援;8.是否通报相关市、县人民政府;9.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处置行动指南卡》(见附件2)要载明如下事项:1.事件描述;2.执行人或者执行部门;3.执行人或者执行部门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代号、电话、到达位置、职务、联络方式等;4.第一步措施,包括行动的选择、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集结到相关岗位;5.应急工作内容,包括预警、基本应急、扩大应急应采取的基本行动和措施;6.相邻、其他相关责任;7.信息来源及上报。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传递、报告图》要载明如下事项:1.信息的收集、报告和传递的线路;2.传递机构名称及值班电话;3.信息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的步骤;4.信息报告的时限、途径、接报后的处理措施(参考省政府总体预案附件4)。

(四)《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和技术支持措施框图》明确发生Ⅰ、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应采取的基本应急措施;在发生Ⅲ、Ⅳ级突发公共事件时,采取的技术支持措施。

(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程序框架图》(参考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附件5)。

(六)《突发公共事件威胁接报记录表》(见附件3)是对接报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威胁程度的描述,该表应载明以下事项:突发公共事件类别、性质、级别、接报人、接报时间、警报字句记录、接报方式、电话背景资料、来电者身份、声线特点、谈吐、表达情绪、背景杂音、采取的临时处置措施、其他资料。该表应附注以下内容:1.任何人员接获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过应急信息共享网络和专门通信系统向政府主管部门和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2.应急信息共享网络名称;3.通信系统名称;4.政府主管部门的电话和传真;5.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

五、关于应急队伍和设备整合

(一)应急队伍情况表要载明以下各事项:队伍所处位置、队伍组成、队伍的状态(应急能力描述、启动速度、行动速度、队伍装备、设备情况、队伍人数)、队伍编号、负责整合该队伍的责任部门(行政部门、责任企业)、队伍负责人(单位、职务、联系方式)、调用该队伍的人或单位情况(职务、联系方式等)。各应急队伍应当配发相应的责任卡片,明确其应急任务和相关责任等(见附件4)。

(二)应急设备情况要载明以下各事项:设备所处位置、设备的状态(应急能力描述、设备数量、质量等)、设备编号、负责整合该设备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企业、调用该设备的人或单位(见附件4)。

(三)《应急队伍、设备的汇总和分布情况图》,各专项预案以海南省政区图为母本,标注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的分布情况(见附件6)。

(四)自愿队伍与群众队伍情况要载明以下各事项:队伍所处位置、队伍组成、队伍的状态(应急能力描述、启动速度、行动速度、队伍装备、设备情况、队伍人数)、队伍编号、负责整合该队伍的责任部门、队伍负责人(单位、职务、联系方式)、调用该队伍的人或单位情况(职务、联系方式等)。各应急队伍应当配发相应的责任卡片,明确其应急任务和相关责任等(见附件4)。

六、关于信息监测

(一)明确有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要求制作信息报告员情况表,载明个人情况(性别、单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等)。

(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划清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落实好监测项目和兼职人员。要求制作监测情况表和分布图。监测情况表要载明监测区域、监测点、所属市(县)、乡(镇)或者街道名称、监测项目名称、监测员情况(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监测点的功能。分布图以海南省政区图为母本,标明各监测区域、监测点。

七、其它有关问题

(一)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查和发布,由省法制办会同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审查修改,提请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发布。

(二)专项预案的结构和层次原则上与总体预案保持一致。其主体部分一般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预测、报告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及演练、附则和附录等部分。

(三)专项预案内容应直观具体、操作性强、图文并茂。

(四)各专项预案应采取活页方式装订。

附件:1.突发公共事件前置处理检查单(略)

2.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应急处置行动指南卡(略)

3.突发公共事件威胁接报记录表(略)

4.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联络图(略)

5.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完成时间一览表(略)

6.海南省政区图(略)

7.重大灾害(难)联动平台构成(略)

8.联动单位间的整体运作和协调机制(略)

9.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框图(略)

10.应急救援体系响应机制图(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