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自主知识产权高调进入手机电视国标
www.110.com 2010-07-05 14:41

 国知网讯 广电总局已经初步编制了“移动多媒体广播数字电视技术规范”,即手机电视国家标准。广电总局负责人表示该标准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争取能够早日出台。

 

  按照中央领导提出“、统一标准、全国漫游”的要求,广电总局已经组织了有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加快出台手机电视国家标准的步伐。

 

  目前,中国有4亿多手机用户,手机电视业务要做到全国统一一个频段,统一一个标准,实现全国漫游,才能真正形成产业,否则一个城市一个标准、一个城市一个方式,拿着手机到了不同城市就没法收看。

 

  据了解,在手机电视领域有两种广播方式,一种是3G的方式,通过移动通信网为手机提供广播电视节 目,另一种是通过卫星或者是地面广播方式向手机、PDA、MP3、MP4、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终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称为移动多媒体广播。我 国已经非常明确要制定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多媒体标准,要采取中国自己的国家标准开展这个业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