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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30万 伊莱克斯"不服" 折射国际品牌水土不服
www.110.com 2010-07-05 14:41

  备受关注的欧洲厨电业巨头伊莱克斯与中国厨电业巨头帅康的专利纠纷案最近有了一审结果,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判令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专利权的所有灶具,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不过,伊莱克斯随即表示一审的判定不公,并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伊莱克斯中国区公关部经理张晓琦表示,目前伊莱克斯依然在市场正常销售,不会撤柜。


  帅康初战告捷


  据了解,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主要用于调节灶具的空气和燃气配比,以达到充分燃烧的目的,在灶具节能、安全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帅康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在其灶具产品宣传册上宣称,其“名厨”灶具燃烧效率比普通灶具提高10%到24%之间。而在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成为行业节能新标杆的帅康“中国火”灶具在燃烧效率方面最多也只比国标高10%。因此,伊莱克斯的宣传引起了帅康的关注,然而,当帅康在对“名厨”进行“解剖”后并未发现其节能效果有过人之处,却意外地发现其风门设置采用了帅康的专利设计。


  于是,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帅康集团一纸诉状将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06年6月27日,帅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公司于2002年3月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01220334.3的“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伊莱克斯牗中国牘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使用了该专利技术的灶具,已构成专利侵权。因此,向法院提出判令伊莱克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等3项要求。

 2006年8月30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伊莱克斯(中国)公司制造、销售的灶具中含有落入ZL01220334.3号专利保护范围的风门调节装置,已构成对帅康专利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告伊莱克斯牗中国牘电器有限公司则认为,其已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原告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已被受理,请求中止诉讼牷第二,伊莱克斯从未制造过本案所涉的被控侵权物牷第三,被控侵权物未落入原告专利保护范围。


  法院最后作出一审判决,伊莱克斯被判令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帅康损失30万元。


  伊莱克斯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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