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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 综合治理“执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今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努力提高实际执行率,加快执行规范化建设步伐,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尽快形成全社会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巩固集中清积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行标的的实际到位率;加快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全面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尽快形成全社会有效联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以改进作风和消除执行工作中的腐败现象为重点,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对去年人民法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同时对彻底解决执行难寄予高度期望和密切关注。面对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呼声和期待,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今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努力提高实际执行率,加快执行规范化建设步伐,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尽快形成全社会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巩固集中清积活动成果

  清积活动历时一年多,在各级党委的组织协调下,在各成员单位的配合支持下,经过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重大成果,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但是,从检查验收的情况看,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有财产案件还未彻底执结,无财产案件清理质量不高,执行的实际到位率普遍较低,未结挂牌督办案件还有待于进一步协调处理,等等。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清理积案,对执行积案要因案施策,多措并举,特别要制定疏通“出口”的政策,力争明后两年,也就是今年和明年基本消化掉。各地要正确理解、坚决落实中央的指示,用一到两年时间彻底消化所有的积案。根据王胜俊院长的指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总的目标是,切实提高标的的实际执行率,对于历史积案,该恢复执行的恢复执行,能彻底清结的及时清结,以彻底走出过去那种“清了又积,积了又清”的循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即将下发活动的具体方案,各地法院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二、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执行标的的实际到位率

  一是要进一步探索适用在征信系统记载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公开曝光、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二是普遍实行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以及委托律师调查、强制审计、公安机关协查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三是加大对跨地区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充分利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挂牌督办等手段,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干扰。四是重点解决委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委托执行的相关制度。今年要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切实解决委托执行案件积压的问题。五是针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现象较为普遍的问题,探索反规避执行的对策,建立和完善规避执行的反制机制。六是建立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发挥高、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七是创新执行方式和手段,认真总结各地清案活动中创造、积累的新经验,同时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为载体,加强配合,推出专栏,推介各地的新执行方式和手段。八是要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规定的执行制度和措施,依法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和手段,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九是设计更为科学、合理的执行案件统计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实际结案率、执行申诉率等指标,并定期对有关指标进行排位通报。十是硬化执行期限约束,对逾期未执行的案件普遍实行局内执限延长审批制度,并接受案件质效管理部门对在执限内是否完成规定动作的审查监督。十一是建立执行信访责任倒查制度,对因违法执行、消极执行、失职渎职等引发信访尤其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有关执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加快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如有的法院执行权配置不尽科学合理,有的法院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有的法院对执行工作的一些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有的法院执行文书质量不高,执行卷宗不齐全,等等。为此,要把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主题,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执行权的配置。在执行局内部实行分权制约,将执行事项划分为执行审查事项和执行实施事项,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办理,使各项权能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二是规范执行工作流程。将执行工作从立案到结案的各个环节制度化,实施以节点控制为特征的流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合议庭和审判长联席会议在审查、评议并提出执行方案方面的作用。一些法院已经在这方面先行一步,要注意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增强针对性,做到规定时间有规定动作并有规定的工作标准。三是规范执行手段和措施的应用。明确采取执行措施的审批权限,重大事项要实行合议庭评议,务必做到依法实施。四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执行法官除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限度和范围行使裁量权外,还必须正确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使有关执行的裁定、决定不仅合法,而且合理、正当,特别是不得随意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要进一步抓好执行公开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预防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法干预办案等问题的发生。五是规范执行异议和复议申请的处理。当事人对执行行为依法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的,要依法妥善处理。六是规范分管副院长、局长与合议庭、执行员的关系,明确职责划分,细化权限设定,并形成科学、有效、合理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可操作性。七是规范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和规范措施。八是规范执行款物的保管、分配与发放。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文件对照检查,严格落实,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九是规范执行申诉的处理。明确界定执行机构与专职信访部门的工作职责,并规范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由立案庭进行初步审查后,执行机构负责审查处理和督办,对重大信访或重复信访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听证。十是规范执行卷宗的内容、装订和归档。重大事项要有合议笔录,工作措施要有日志,规定动作要有证据证明,等等。

  四、全面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尽快形成全社会有效联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中央2005年和2007年相继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部署建立全社会有效联动、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这是党中央为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采取的重大举措。几年来,各级法院切实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和构建全社会共同治理执行难格局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当前,要继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一要继续加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做好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工作。各高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当地党委政法委、综治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综治部门在解决执行难方面的作用。要注意总结考评工作经验,根据执行工作的需要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执行工作的长远发展调整分值,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打分标准,尽快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二要尽力推动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目前,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牵头21家中央国家机关共同会签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文件即将下发施行。各高级法院也要积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以省人大决议或者省“两办”文件形式转发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文件。通过制定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加大对干扰、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简化协助执行的工作程序,提高协助执行效率。对故意拖延、规避协助执行义务的,由其主管部门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协助执行或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妨害执行造成执行不能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的条件和程序,建立起一整套操作性强的运行和管理机制,使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发挥作用。三要针对信用体系不完善问题,加强宣传、完善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四要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对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又属于特困群体的案件,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党委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法院积极推动,建立规范的执行救助制度,将特困群体救助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尽快对救助的对象、金额、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使这项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把好事办好,以有效解决需要救助的特困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五要进一步完善协助执行制度。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也联合下发过很多通知,要严格落实。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协助执行网络,推广在有关高级法院设立“协助执行联络员”等做法,创建快速、便捷的协助执行工作环境。

  五、以改进作风和消除执行工作中的腐败现象为重点,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近年来,全国法院执行系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频发,教训惨痛,发人深省。我们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简单生硬、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树立亲民、文明、负责、务实、公正、高效、廉洁的新形象。三要切实加强执行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要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对执行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执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大力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善于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四要坚决消除执行工作中的腐败现象,重点解决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问题。要加强对财产保全、查封、拍卖、罚款、拘留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推广在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等做法,加强对执行行为的直接、适时监督。要畅通人民群众对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举报、控告渠道,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五要进一步优化执行队伍结构,要根据即将发布实施的《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推动执行人员专业化进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对执行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优化执行队伍结构的做法,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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