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 > 执行动态 >
罗平执行风暴:法院启动“飓风1号行动”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5月26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启动“飓风1号行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及云南高院、曲靖中院2010年执行工作的重点,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以建立执行工作指挥中心为契机,罗平法院决定2010年下半年起开展执行“飓风1号行动”,做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率达到90%,执行标的到位率75%,所执行完毕的案件案结事了率达90%,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严格按照“四查”的要求,继续推行执行救助长效机制,消化一批不能执行的案件,提高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结率。

  “飓风1号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执行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征地搬迁补偿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飓风1号行动” 的实施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部署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在执行过程中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公开逮捕、起诉、判处一批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犯罪分子;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处理一批干预、干扰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查处一批与执行有关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一批说情人员名单;在实施“飓风1号行动”的全过程实行“悬赏执行制”,对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进行举报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并已实际执行的,给予举报单位和个人按执行标的5%以内的标准予以奖励。

  “飓风1号行动”由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帮助法院协调解决执行“飓风1号行动”中遇到的阻力、干扰,以及法院在执行经费、装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法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法院分管副院长是“飓风1号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落实执行“飓风1号行动”的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案件要实行“五定一包”制;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密切协作,充分运行执行联动机制、重大情况信息沟通机制及典型案件通报机制,积极推动执行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