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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200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精神和省上有关部门的安排,我市从10月1日起,正式启动了四川省2009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在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确定了39家国有粮食购销公司为最低收购价执行企业,受中储粮公司委托,开展托市收购工作。预案执行的时间截止到今年年底。

  今年的最低收购价是按照稻谷国标新的质量标准执行,凡达到国标三等的今年产新中籼稻,其最低收购价为0.92元/斤,并以此为标准分5个等级,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0.02元/市斤掌握。且执行的最低收购价系指确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承担向农民收购中籼稻的到库价格。凡达不到等内品的2009年产新稻谷,不列入最低收购价范围。

  目前我市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正大力以赴全面展开了粮食收购工作,即使在国庆大假期间也没有放松收购。切实做到了不限收、不停收、不拒收。决心以高质量的服务热情接待售粮群众,充分满足农民出售余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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