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甩”著作权人被诉
www.110.com 2010-07-08 17:11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身为多家公司老板的杨某,未经授权就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作品非法提供给百余家公司牟利。近日,他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公诉至宣武法院。
37岁的杨某是河北省人,被捕前担任北京金互动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也是原北京金互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原北京金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
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7年间,杨某未经许可,以其操控的上述几家单位的名义,将美国著作权人所有的5433部电影作品、韩国著作权人所有的979部影视作品,通过违法签订销售、合作、租赁协议或出具非法授权书等方式,提供给了上海新华电信网络电视有限公司等百余家公司播映,进行非法营利。后经著作权人报案,杨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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