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09-03-23 作者:祝永根律师
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
1、盗窃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六万元以上。
2、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3、抢夺罪,数额较大为一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六万元以上。
4、聚众哄抢罪,数额较大为两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两万元以上。
5、侵占罪,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十万元以上。
6,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两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两万元以上。
7、故意毁坏财务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8、抢劫罪,数额巨大为一万元以上。
二、侵犯财产的数额是认定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相关法律问题
- 辽宁省高级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的认定 2个回答20
- 关于职务侵占数额标准 4个回答0
- 关于北京市申请两限房的问题 3个回答10
- 深圳市职务侵占罪 数额巨大认定标准 3个回答0
- 关于侵犯他人财产 问题 3个回答1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1999·2·4公发[1999]4号)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 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 浙江省关于修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通知
- 如何解决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省际冲突——犯罪地标准,抑或案件管辖地标准?
- 论财产犯罪的司法认定——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演讲
- 应尽快重新规定盗窃、诈骗、抢劫等侵财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
- 河北省现行财产犯罪案件数额标准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我省交通肇事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标准的规定
- 关于确定我省九种侵犯财产犯罪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