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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购房父母出资离婚时的处理原则

发布日期:2009-07-09    作者:王成律师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现实生活中有一种流行的做法:夫妻购房,父母出资帮忙。年轻的夫妻结婚时,往往没有太多积蓄,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父母愿意出资帮助,然而,父母出资了,问题也随之出现了,夫妻离婚要分割财产,父母出资的房屋怎么办?因此,万千父母资助子女购房时,除了爱,还需要多一些法律意识。同样,律师对夫妻购房父母出资在离婚时的处理,应该有足够的了解和掌握。
1、        父母购房出资,不等于拥有产权。
有些父母认为,自己在购房过程中出了资,就对购房的房产拥有所有权,但是事实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出现在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才能被看做房屋所有权人。对内而言,只有在有各方共同签字的书面产权约定时,父母出资才能作为享有房屋产权的凭证。
2、        产权证上最好登记名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取得和变动采取公式主义,并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所有权自然需要以登记的内容为准,只有在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父母出资帮助购房,最好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或者父母与子女及配偶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并保存好银行汇款等相关凭证,那样对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较有利些。
3、不打借条难以成立借款关系。
     现实生活中一些父母在出资的时候,直接将现金交给了儿女,基于亲情,一般不会让自己的儿女出具借条。在夫妻两感情好时,一切都不是问题,但如果两人闹离婚,问题就出来了。由此可见,面子事小,损失事大。
3、        赠与钱款时明确指向一方。
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夫妻婚后,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在交给孩子使用后不会发生价值贬值,建议赠与给孩子时,明确指出该赠与是给孩子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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