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收受贿赂能否构成受贿罪
发布日期:2009-07-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的批复》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林某在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照顾”李某,将工商局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发包给李某,并于退休后收受李某贿赂20万元,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作者:赣县法院 廖云英 刘译铃
相关法律问题
- 是否构成受贿罪? 4个回答0
- 这样是否构成受贿罪? 10个回答5
- 求教法律专业人士-公司倒闭清算或注销之后,还能否对原采购经理关于 3个回答20
- 甲床损伤,能否构成十级伤残。 3个回答0
- 受贿罪的量刑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