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
发布日期:2010-07-08 作者:李书华律师
【案例分析】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即损害赔偿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由保险公司赔偿,赔偿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2007年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未做修改。
这种案件属于双方过失的案件,与单方过失不同,在单方过失中,仅有一方驾驶员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失,由他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过失案件中,交通事故的双方甚至多方驾驶员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均有过失,只是过失程度可能不同,因此应根据各方的过失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即过失相抵。
由于各种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过错的严重程度”没有在任何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很难达成一致,因此确定当事人责任大小的依据应集中在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过错程度的分类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第2项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本案小轿车驾驶员王某某酒后驾驶导致追尾交通事故发生,作为后车驾驶员显然应该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货车驾驶员张某驾驶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也直接促成了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鉴于高速公路的通行条件和法律规定,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应低于每小时60公里,对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而言,这是一个基本判断,每个司机对于低于此速度的汽车也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事实无法正常预见,何况王某某喝了酒。法院判定被追尾汽车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是正确的。
相关法律问题
-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 6个回答0
- 我骑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怎样要求赔偿 11个回答25
- 机动车和环卫工人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负全职吗? 5个回答5
- 机动车在小区内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样划分? 6个回答5
- 驾照超过有效期25天,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无证驾驶 2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