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合同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加工承揽案二审代理词

发布日期:2011-01-28    作者:110网律师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当事人委托,经法庭批准依法参加诉讼。
在两级审判代理中,我以共创和谐为目的,促使和解,经过庭上庭下与双方当事人广泛接触,他们都给予了我充分的信任;帮助我了解了真实案情。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应由被上诉人承担侵权举证责任:初审时被上诉人提出的是‘损害赔偿’侵权之诉,但始终没有指出、证实我方存有侵权行为,行为与结果存有因果关系;只是将井损害结果归责于我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上诉人应承担不利后果。
二、应以*****水泥制品厂为被告:在井管采购上我方是被上诉人的受托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井管不合格’我方不承担责任。*****水泥制品厂直接送货给被上诉人,质量检验报告也写得委托加工方是被上诉人,被上诉人直接向*****水泥制品厂验收井管并‘主张直接对其付款’(未按约定向我方预付材料费)。*****水泥制品厂与被上诉人构成合同关系,我方不是适格被告。
三、审理中未经双方当事人请求不能变更‘诉由’:初审中‘诉由’是‘损害赔偿’侵权之诉,应诉通知也如是。未经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申请变更,初审法院不能擅自变更‘诉由’为‘违约之诉’径行判决;二审中被上诉人不能变更初审诉讼‘诉由。’我方强调与被上诉人委托合同关系是为了证明‘不是适格被告’这一程序事实;并非答非所问想要变更初审原告‘诉由’为‘违约之诉’,再说我方也无权变更。
四、本案不适用格式合同条款解释:井管合同关系明确,在井管合同关系上不适于格式合同解释。
       很多问题上诉状中已细致叙述,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恳请邢台中级人民法院采信我方意见,驳回被上诉人原诉。

最后,谢谢为本案公正审理付出心血的审判长、审判员们!
上诉人:***、***、***
代理人:高书波
200939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