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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若干思考

发布日期:2011-04-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农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定职责是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执法办案是农村法庭的第一要务,但是由于农村法庭所辖区域,所遇境况具有诸多特殊性,其结果是农村法庭除了要履行“法定职责”外,还有诸多“潜在职责”。例如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此外,优化执法环境也是一项重要的“潜在职责”。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是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村法庭科学发展中极为重要而紧迫的一项使命。笔者以为为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须加强如下五项工作。
首先,加强法庭自身建设,是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基础和前提。俗话说“打 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组织者和推动者,首要的是要在加强法庭自身建设上下功夫。通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去认识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法庭干警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加强法庭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为优化法庭执法环境保驾护航。例如,笔者所在的农村法庭,近年来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庭内不断完善各种有利于优化执法环境的规章制度,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前提下,全庭干警既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虚心向他人请教,博采众长,取长补短,又注意吸取教训、总结和推广经验,使得全庭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显然,这为优化我农村法庭的执法环境夯实了基础。所以说,加强农村法庭自身建设是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坚实基础和重要前提。

其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是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重要思想保障。诚然,国家一向重视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教育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部分地区、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还较为淡薄,法律知识还相当欠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暴力抗法的现象还是不容忽视的。这些现象的存在加之当前法律不断更新,司法中出现不公甚至司法腐败的消极影响,无疑是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拌脚石。为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使法律进农家,进单位,进一步提高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更新和充实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最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而为进一步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做好思想保障。

再次,加强巡回办案力度,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优化农村执法环境的重要法宝。巡回审判,上门服务是我国优秀的司法传统,也是农村法庭执法为民,为民司法的重要表现,更是我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极大地便利了案件当事人,也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称赞。此外,通过巡回办案,上门服务不但拉近农村法庭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使更多的人民群众有机会了解农村法庭的办事风格,办案过程,直接间接地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树立起农村法庭亲民爱民为民办实事的高大形象。所以说加强巡回办案力度是一举多得的好方法,也是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重要法宝。这一点,笔者所在的农村法庭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尽管经费有些不充足,但是笔者所在的农村法庭一直加强巡回办案力度,就地审理案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就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一方面使法庭更好地解决了矛盾纠纷,实现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更好地实现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另一方面,巡回办案、上门服务获得当地群众的普遍拥护和称赞“打官司居然这么方便,就在家门口”“电视中的马锡五咱村就有”。正所谓“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有了老百姓的口碑和夸奖,优化农村法庭的执法环境便如鱼得水、如虎添翼。

第四,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及基层组织的沟通联系是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重要举措。“徒法不足以自行”,独有农村法庭无法将农村司法工作搞得尽善尽美。作为农村法庭,通过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确保司法独立公正的基础上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排忧解难,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在执行过程中力求能耐获得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支持和配合,那么农村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便会少很多阻碍,多很多便利,所谓得道多助而做事游刃有余。

最后,加强来信来访工作是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重要环节。审理和执行案件固然是农村法庭的本职工作,但是来信来访又是农村法庭必须面对的一项工作,而且有的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法庭来说可能司空见惯,但是对于这些群众来说可能百思不得其解;有的群众的来信来访在法庭看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于这些群众来说可能是大过天的大事;有的群众的来信来访可能与法庭毫无关系,但是如果处理不妥,很有可能会引起矛盾,挑起事端。所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耐心解答,力求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及时解除来信来访者的疑惑和顾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逐步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细节决定成败,通过化解群众的来信来访,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提高农村法庭执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可见,加强来信来访工作是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的重要环节。

总之,通过加强法庭自身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巡回办案力度,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及基层组织沟通联系和加强来信来访工作都能有效地优化农村法庭执法环境,为农村法庭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正阳法院 王树恒 余黎明 李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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