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捐赠财产是兴办公益事业的重要的物质基础。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建国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几乎包办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事务的各个方面,加之老百姓的收入较低,财力非常有限,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民间的公益性捐赠活动很不发达,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事业也非常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益事业捐赠活动得到很快发展,境内境外的捐赠日益活跃。目前,境内的捐赠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公民个人及一些企业、事业组织,向各种基金会、慈善会等公益性组织(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及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医院、学校捐款捐物。二是公民个人之间的捐赠,如公民向有疾病的人、遭受灾害的人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人提供物质帮助。境外捐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广大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出于爱国爱乡之情,捐款捐物,造福桑梓,尤其在祖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更是慷慨解囊。二是来自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用于发展经济、救助灾害等方面的资金和物资。境内境外的捐赠对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以及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公益事业在社会中的需求与作用将日益增大,因此,应当鼓励和倡导捐赠,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这对公益事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