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剖腹产术后成植物人 医院担主责赔138万
发布日期:2011-09-02 作者:110网律师
次日零时35分,院方对杨娜实施剖腹产手术。零时39分,取出一男婴。零时55分,杨娜突然出现呼吸衰竭并昏迷。虽经医院抢救,杨娜仍处于昏迷状态。该医院会诊认为,患者“羊水栓塞可能引发脑组织缺氧,导致神经系统损害”;遂建议患者转上级医院治疗。
2009年1月11日晚20时许,原告杨娜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05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住院治疗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植物人)。
同年4月30日,经信阳市医学会鉴定,固始县某医院对杨娜的手术行为系医疗事故,院方负主要责任。医学会并分析认为,某医院关于“胎儿头盆不称”、“宫内窘迫”、“羊水栓塞可能引发脑组织缺氧,导致神经系统损害”的说法并无充分确切依据。
2010年8月16日,信阳市医学会作出补充鉴定,认定杨娜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符合一级伤残;杨娜在生存期间完全依赖护理。
8月17日,固始县人民医院根据原告亲属申请,对杨娜后期治疗费作出评估,费用为每月医药费8000元、康复理疗费等每月500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被告固始县某医院共支付原告治疗费351000元、生活费65000元,奶粉24箱,婴儿生活费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杨娜在医院手术时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昏迷,成为植物人;根据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对该结论予以认定。法院认为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为适当。由于原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故其后期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仍应由医院依同样的责任比例承担。考虑到原告已经昏迷的时间及存在苏醒与否两种可能的实际情况,法院酌定原告昏迷期限为5年。医院除赔偿原告已发生的费用外,再按5年期间赔偿原告将来的各项费用。5年后,原告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问题
- 在孕妇住院临产时医院检查B超结果全部正常,但是剖腹产时才发现孕妇 2个回答15
- 摔成植物人在医院5个月了 6个回答20
- 植物人还躺在医院,工伤认定已做出了9个月,是工伤。但单位一直不履 1个回答5
- 四岁小孩车祸后成了植物人 3个回答10
- 剖腹产感染医院有责任吗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新生儿死亡患方“拒绝”尸检,起诉医院赔偿39万能否得到支持?
- 72岁患者术后放弃治疗死亡,家属起诉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本律师为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撰写的《患方陈述意见》,被鉴定机构采纳。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现将本案民事起诉状予以发布。
- 王某诉北京阜外医院(西城区)冠脉造影出现夹层并发症,术后并发心梗最终患者去世医疗
- 患者羊水栓塞7年后死亡,医院为何被判全责赔偿337万?丨医法汇
- 患者入院4天自缢身亡,家属起诉医院赔偿98万丨医法汇
- 患者烧伤入院,15天后吐血而亡,家属起诉医院索赔165万丨医法汇
- 输错液3天后患者死亡,家属调解后又起诉索赔115万
- 患者在医院摔伤,5天后死亡,家属起诉医院索赔67万丨医法汇
- 70岁患者被注射过期药品,两年后死亡,医院被索赔93万丨医法汇
- 36岁女士美容术后乳房结节、眼角疤痕,起诉医院索赔13万丨医法汇
- 患者3年内住院11次,造成7级伤残,3家医院谁担责丨医法汇
- 38岁患者手术麻醉后昏迷不醒,起诉医院索赔480万
- 产妇分娩时下蹲5分钟,医院赔偿10万元丨医法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