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主要的几种情形
发布日期:2011-10-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问题
- 属不属于在单位上班呢?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吗? 1个回答10
- 有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无资格证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3个回答0
- 请问民工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但是没有构成鉴定等级?工地应如何赔偿? 2个回答10
-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4个回答20
- 能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0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