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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证(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43B009
事项名称: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证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部规[2002382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申报工作每月1日至10日受理
办理机构: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2号楼三层
乘车路线: 特5、特6、37、56、101电、102电、717、336等到甘家口下
联系电话: 68325799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zzrz.beijingit.gov.cn/xmjl.htm
备注:

办事程序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证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2]382号),项目经理首先要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详情可以向北京市信息化促进中心培训部咨询。
联系电话:68350026转201、203
联系人:洪国珲、李琳
培训信息请查询://www.beijingit.gov.cn/xxhpx/xtjcxmjl/default.htm
2、申报程序
项目经理的认证申报工作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对个人申请不予受理。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到网上(//zzrz.beijingit.gov.cn/)资质认证栏目了解信息产业部相关政策法规。
(2)申请人从网上(//zzrz.beijingit.gov.cn/)下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如实填写。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报批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不得邮寄)至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5)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组织评审和审批,审批结果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颁发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向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报送下列申报材料: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一式一份,电子文档一份)(要求见单位填写说明)。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现任职务、所获资质等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完成的主要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及其验收报告等的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经由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的统一培训,所取得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写明公司名称及申请人姓名),以及电子版照片一张(具体规格见单位填写说明)。
《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核实,资质申请将不予受理,已获得资质的将予以取消。同时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承担连带责任。
(二)注意事项:
培训合格证持有者,自领取合格证起两年内未获得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培训合格证自动失效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组织评审和审批,审批结果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颁发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申报工作每月1日至10日受理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受理窗口 
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2号楼三层 
3、乘车路线:特5、特6、37、56、101电、102电、717、336等到甘家口下
4、联系电话:68325799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7、网址://zzrz.beijingit.gov.cn/xmj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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