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运站(场)经营许可(含经营地址变更)(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16C032-01 |
事项名称: |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运站(场)经营许可(含经营地址变更)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A座15层 |
乘车路线: |
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
联系电话: |
83979648 |
监督电话: |
88011064 |
相关网址: |
www.bjysj.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运站(场)经营许可(含经营地址变更)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签订《承诺书》; 2、符合本市省际客运场站规划; 3、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4、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5、有相应的设备、设施,符合《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标准要求; 6、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7、原已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需要变更客运站经营主体、站址的,按照重新许可办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现场勘查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同意办理的,通知申办人领取证件; 2、对不同意办理的,制发《不予批准决定书》并通知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648 5、监督电话:8801106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ysj.gov.cn |
样表下载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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