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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帮其讨回“工钱”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为讨要800余元工钱,东川小伙伍文奎10月31日晚劫持路人,想制造影响达到讨薪目的。与警方对峙8小时后,他不仅没有如愿,还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昨日,伍文奎哥哥委托的律师帮他讨回了843元工钱,还依法为其争取到2810元的两倍工资差额。

  3日下午,在本报的帮助下,伍文奎的哥哥从东川老家来到昆明,委托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为弟弟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昨日上午10点,刘律师多方打听并找到拖欠伍文奎工资的工头刘某。

  “我表明身份、说明目的后,老板刘某很配合。”刘律师说,他在虹山东路一工地见到刘某后得知,伍文奎于今年6月23日与刘某签订劳务协议。10月27日,伍文奎因多日旷工等原因被刘赶离工地。按双方事先约定,伍文奎应获得1393元工资,扣除其在工地的吃住费用和事先预支的150元,刘某还欠伍文奎843元工资。伍文奎到刘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后,双方只签订了简单的劳务协议,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刘也未向社保部门为伍文奎购买相应保险。“双方实际上形成了劳动事实,但未完善劳动关系。”依照相关法律,刘某应该向伍文奎支付劳动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2810元。“他首先不理解,几百元的工资怎么算出3000多,仔细解释后他还是当场结清了所有钱。”刘律师表示,讨回的工钱由他暂时保管,往后会转交给当事人或其家属。

  “他有点懒,还不听安排。”刘老板称,伍文奎打工期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常以工作累、腰疼等借口不上工。更不能容忍的是工地隔三差五就丢东西,工人都怀疑伍文奎有小偷小摸的恶习。“他还曾撬过我的门。”刘老板称,10月27日,他把伍文奎赶出工地前,伍文奎曾找他结清工钱。但他因伍文奎“好吃懒做”,而且怀疑其与工地多起盗窃案有关,就没有了结此事。“我没找他要钱就不错了。”此后,伍文奎没再回过工地,也没找刘老板讨要过工钱。“没想到他会做出这么极端的事。”刘某说。(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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