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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的起草

发布日期:2012-03-26    作者:徐涛律师
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技术,是无形的资产。     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是指技术开发合同的具体分类名称,如××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产品合作开发合同。要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反映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名称与内容必须相符。     标的内容、形工和要求     标的内容是指当事人通告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技技术成果。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形式,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的技术成果形式见示范文本的说明。还应注明开发成果的科技水平以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经济指标是指量化的经济效益。技术指标是指所研究开发的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技术指标应具体它是国际标准,还是国家标准或地业标准,应用具体数据写明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     指标和参数包括所无原则开发的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要求达到的消耗原材料、能源指标,以及开发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内容。如果所开发的技术项目的指标和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应注明国际标准的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鉴定时查阅参考。     研究开发计划    当事人双方应约定一个周密、合理的工作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半年度计划等,各种计划应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及完成的期限。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写明合同研究开发经费的总金额,以及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来源,如果是合作开发,应明确双方分担经费的数额并在合同中分别写明。技术开发合同经费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经费包干,实行经费包干使用,研究开发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二是实报实销,实行该结算方工,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出现剩亻科时,研究开发方应如数返还。同时还应明确约定,研究开发的报酬数额,支付的形式和时限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议定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一次总算、分期支付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按照产品价格、实施技术后的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按照约定的其它方式计算。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合理划分设备、器材、资料的权属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分别列出属于单方或共有的设备、器格、资料的清单。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中应写明合同开始履行到履行到完毕的起止期限,并约定合同履行的具体地点。实践中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方所在地履行。合同的履行方式一般通过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等各种方式来完成。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约定此条款,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必须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     对合同中所涉及的仅为少数专家掌握并使拥有者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技术情况、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当事人双方要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当事人根据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保密的范围、时间以及各方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不管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保密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抵触。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双方可以约定技术协作和指导的具体内容以及协作和指导中各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风险责任约定     对合同的风险责任作合理的约定,约定风险责任承担主体、风险责任承担原则、比例及方式。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条款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包括蓍作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权如何使用、归谁所有以及利益和如何分配应当作出约定。确认技术成果权属应当遵循两个原则:一是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应按合同法第328条执行。二是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当事人应当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合同法第339条、第340条、第341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技术成果合理的分享办法。   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应该按合同第二要所约定的的技术标准来验收。验收方法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等方式,委托方单方认可也可视为验收通过,最后由验收方出具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本条款应约定双方对等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委托方拖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托方逾期两个月膛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赔偿因此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   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逾期两个月膛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研究琖发方所迼民的损失。   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研究开发方有权处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委托方;所得收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研究开发方的违约责任:   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以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纲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研究开发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研究开发方逾期两个月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研究开发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开发合同以外目的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研究开发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委托方催告后,研究开发方逾期两个月退还经费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由于研究开发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释规定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方应当返还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事人可以约定选择采用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或者诉讼解决四种解决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但仲裁和诉讼不能同时选择。同时应写明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名称,或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为了避免因关键名词和术语在理解、认识上发生误解而影响合同履行,当事人必须对合同中出现的一些特定名词和术语做必要的说明和注释。   附件   列入国家计划的科技项目订立的合同,应当附项目计划书,任务书及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涉及专利的,应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其他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此相比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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