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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 - 退赔对于法院判决量刑时起的作用

发布日期:2012-03-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在很多财产类犯罪中,都会存在行为人对财产的占用或对受害方财产的损害,这样就存在财产价值的赔偿问题,退赔了对方的财产到底能对法院量刑有多大的作用。实践与司法理论有较大的差距,不要说对于一般的被告人家属不知其详,就是对于一般的律师也不是很了解。现就退赔所起的作用到底有多大,作一解析:
        在我国的刑法中,包括两种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即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和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法定的情形一般包括自首、立功、未成年人、聋哑人、精神病人等等,会在不同的幅度内给于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对于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言,酌定减轻的虽然在理论上有此表述,但在实践中却很少适用,酌定从轻适用的比较多,比如行为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从轻指的是应靠近3年处罚,但不能低于3年,减轻是可以低于3年的。酌定从轻也就是即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而退赔只是酌定的情节,其最大限度的作用只会起到从轻的作用,而不会起到减轻的作用。比如一个人贪污了2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因为数额不是十分巨大实践中一般不会判到无期,这样按照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的减轻的情节,而仅仅是退赔了20万元,法院最低也必须判处10年有期徒刑。因此可以说退赔只是可以从轻的情节,而不是必然减轻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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