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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工伤自负 出事还得赔偿

发布日期:2012-04-03    作者:徐涛律师
一个不小心,大拇指绞进切割机的皮带轮,老板和受伤工人家属间为医疗赔偿费用争执不下。此事通过司法局148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得到圆满解决。  7月25日下午,李光亮在车间拿材料时,不慎把大拇指绞进正在作业中的切割机皮带轮中,造成大拇指的第一个关节受伤。一期治疗花费4000多元,雇主吴老板出了2000元。现在很快要进行二次手术,然而费用还没有着落。李家认为人是在厂里受伤的,老板应给予赔偿,所以希望吴老板能先拿些钱付医药费。而吴老板认为作为一个有近7年工作经验的工人,李出这个事故完全是自己不慎造成的,而且他曾让李光亮买保险,李不买。就保险问题,吴老板和李光亮之间还曾有一个协议,约定李工伤自负。现在李家要赔偿,吴老板觉得自己很冤。双方就赔偿事宜曾多次协商未果。
  前日,在148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由吴老板一次性付给李家6500元了结此事,并经李光亮的授权,由李父代他签了和吴老板之间的和解书,此事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虽然本案调解成功,12348律师张雪松提醒市民注意:本案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过工伤自负的协议,这样的条款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是无效合同。其次,工伤是不考虑工人过错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即使工人有违章操作行为,一旦受伤,仍作为工伤处理。如果单位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相关赔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承担。
 
徐涛律师15327446830   QQ574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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