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冯律师本周刑事事件盘点: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 浙江新昌县药监局长停职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110网律师
为你辩护网每周刑事事件盘点: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 浙江新昌县药监局长停职
(2012.4.16-4.22第11期)
1、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最高院认为,吴英集资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河南法院依法纠正错案陕县“眼花法官”被停职
4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民法院得到证实,“眼花法官”水涛等已被停职,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去年9月,河南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三死两伤。今年3月,在被告人杨新华没有赔偿的情况下,三门峡市陕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重要依据,对杨新华减轻处罚。事发后,主审法官水涛辩称: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4月17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对此案进行批示,要求省高院立即派人调查,如情况属实,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浙江新昌县药监局长停职
4月20日,浙江新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罗某停职接受调查。此外,公安部门立案查封胶囊厂家增至卓康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华星胶囊厂等7家。公安部门已对涉案企业2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已对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相关监管部门对新昌县华星胶囊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新大中山胶囊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依法启动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关停程序。
4、学洋明胶蛋白厂纵火案告破
4月21日,河北省阜城县学洋明胶蛋白厂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学洋明胶蛋白厂纵火案主要涉案人刘爱国被抓获。4月15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播出后,为销毁证据、逃避打击,宋江新(原阜城县王集乡人大主席、学洋明胶厂法人代表宋海新之弟)电话指使这家企业的职工刘爱国赶到厂区纵火,销毁了电脑、账本、文件。随后,刘爱国从工厂后门逃离了现场。
5、昆明官员艳照门案件主犯获刑
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案件,近日有了最新进展。昆明市五华区法院20日披露,该院一审认为案件主犯宋某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0个月,陈某(女)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1年7月31日,互联网上出现留有昆明市发改委官员电话号码的相关贴文和“艳照”。当日,昆明市五华分局月牙塘派出所接到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某报案称:7月23日至7月31日多次收到敲诈勒索短信,对方称掌握其参加淫乱的资料,向其勒索人民币6.3万元。
6、上海临港原副总裁因受贿一审获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月21日对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戴伟中(副厅级)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戴伟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7、“流动制毒车”制贩毒品150余公斤 重庆宣判一制毒团伙案四人一审被判死刑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吴雅等12人制毒团伙利用“流动制毒车”制造、贩卖150余公斤毒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雅、王杰、苏怀志、陈冬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忠东、霍飞、陈云朋3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至十年不等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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