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的解释与变更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1(苏州律师李旭商事案件研读笔记1)
发布日期:2012-05-19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 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当事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变更的,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苏州律师李旭精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主编 奚晓明 第五卷(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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