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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台滑倒摔伤 博士索赔“前景损失”

发布日期:2012-07-23    作者:110网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崔女士在早高峰时乘地铁上班过程中,踩到洒落在地铁站台上的豆浆,导致其摔倒,现起诉至法院要求地铁公司赔偿相应损失,此案现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         原告崔女士诉称, 2010年8月2日,她在赶乘地铁上班过程中,看到地铁进站后紧走几步,但脚底一滑摔倒在地,发现脚下是大片洒落的豆浆。经伤残鉴定,事故造成崔女士十级伤残。原告认为,被告地铁公司作为该地铁站的运营管理单位,没有及时清理洒落的豆浆,没有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警告牌提示危险,应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同时,崔女士是某著名学校的管理学博士,此次事件致使身体不仅受到伤害,连自己的职业前景也受到很大的影响。现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救护车费、急诊医药费、住院费、康复医药费、残疾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第二次手术费、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21余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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