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自身情况能否作为死刑适用的酌定情节?
发布日期:2012-12-30 作者:徐涛律师
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要包括行为人罪前一贯表现及罪后态度,具体有被告人的成长经历、以前的社会生活状况、犯罪后的反省悔悟以及从中可能推测出来的改造可能性等主观情况。尽管刑事判决的一般倾向是重视犯罪事实本身的情形,但是也并不完全排除考虑行为人的自身情况。鉴于死刑这种刑罚的严厉性和执行不可逆的特殊性,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自身情况,考察其是否具有改造可能,适当给予从轻判决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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