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客人桌下放空瓶 强迫交易终获刑

发布日期:2013-01-06    作者:张静律师
通过往客人桌下放空酒瓶等方式“提高消费额”,什刹海一酒吧获利近30万元。近日,该酒吧的店主和服务人员共计8人因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判刑。
    据检方指控,王某与他人在西城区什刹海开设“蓝眼睛”酒吧,贾某等7人分别为该酒吧的服务员、吧女及将客人带进酒吧的吧托。去年7月4日至10月29日间,王某等8人采取吧女多点酒、服务员往客人桌下放空酒瓶、修改账单增加服务费等方式,提高客人的消费额,当有客人提出异议时,他们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客人结账。3个多月的时间,8名被告人共强迫32名客人交易,涉及金额近30万元。
    此案案发是因有外地游客到该酒吧消费被“宰”后报警。该游客称,他在什刹海游玩时,被一名“美女”邀请到该酒吧闲聊,结账时发现,3瓶啤酒和9瓶芝华士洋酒总计消费3.7万元。他提出质疑,结果被多名服务员威胁,无奈之下,他让朋友汇款结账才脱身。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等8名被告人以胁迫的方式强卖商品,均构成强迫交易罪。法院一审判处他们有期徒刑3年到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到2000元不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微网测试号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