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动离职发生纠纷 单位如何举证?
发布日期:2013-01-25 作者:蒋艳超律师
基于上述原因,律师建议用人单位:
任何情况下解除或者终止员工劳动关系,都必须制作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书,且按上述提到的送达方法送达员工,否则员工可随时主张权利;单位因此“举证不能”,就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实体合法但程序没做足”使相关决定因无效而败诉。
因此,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发生纠纷时应当收集并出示下述证据:
1、员工离职(旷工)的事实根据;
2、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依法制定的规定制度已经公示或告知员工的证据;
4、单位行政依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决定;
5、证明该员工“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相关资料;
6、其它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依法行使相关权利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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