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我在潞安集团煤矿上班,工伤鉴定为五级,请问我的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

发布日期:2013-02-03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以上规定,您已经经过工伤认定,除非您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并应当由单位给您安排适当的工作。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