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政府给我下发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判。但行政复议决定书上面没有正面回答我提出的十一点问题。只是让我在十五日之内向县法院进行行政诉讼,但只能诉讼
发布日期:2013-02-05 作者:聂晓东律师
根据您的陈述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律师认为,芮城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对于县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所以做出了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作为行政相对人对该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县公安局。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如何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 广州新光花园酒家不服广州市人民政府因其违法建设行政复议决定案
- 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中的复议前置问题
- 周亚军诉盐城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上诉案(2006)苏行终字第018号二审判决书
- 北京拆迁系列之:房屋遭镇政府强拆,区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被法院撤销
- 福建拆迁系列之:圣运律师层层分析使得奇怪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终被撤销
- 对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满意。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政府给我下发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判。但行政复议决定书上面没有正面回答我提出的十一点问题。只是让我在十五日之内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