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交通事故案例 >> 查看资料

醉驾者撞死劝酒人赔钱 二审判决死者好友担责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110网律师

醉驾者撞死劝酒人赔钱 二审判决死者好友担责
2008年情人节那天,恰好是胶州市民于某儿子的生日,于某晚上约几个朋友来为孩子庆祝生日,李刚(化名)和朋友秦某都在受邀之列。当天晚上,李刚多喝了几杯,酒后骑着摩托车回家,不料途中撞到树上身亡。经交警调查,李刚当时处于醉酒状态。李刚醉驾离世,他的家人认为是他的朋友不断劝酒造成的,一纸诉状将于某和秦某告上了法庭。一审被驳回后,李刚家人上诉,市中院近日二审认为,于某和秦某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判决两人赔偿李刚家人两万余元。2月17日,记者调查岛城部分酒店发现,由于交警严查并通过本报曝光酒司机,如今本市酒桌上的劝酒之风已经渐渐变淡。
■突生意外
醉酒驾摩托撞树身亡
2008年2月14日是胶州市民于某儿子小磊(化名)的12岁生日,于某当天晚上在胶州一家酒店摆宴席,邀请几个关系好的哥们一起聚聚。于某的朋友李刚和秦某都被邀请,尽管李刚和秦某中午就在一起喝了不少酒,但还是如约赶到。席间,于某不断劝酒,希望朋友们都能喝得尽兴。李刚虽然中午喝了不少,但在酒桌气氛的“感召”下,他还是禁不住喝了两杯白酒。随后,李刚又喝了不少啤酒。当天晚上9时许,李刚提出自己真喝醉了,要先回家。于某和秦某见李刚真醉了就没有阻拦。没想到,李刚骑着摩托车在回家的路上竟撞上了路边的杨树,当场死亡。胶州市公安局在调查后证实 ,这起交通肇事是李刚醉酒驾驶自己撞到了树上。
■家属索赔
一审被驳回提起上诉
李刚去赴于某宴席却踏上不归路,这让李刚的家人非常接受不了。“他的朋友明知道他酒量不好,还不停劝酒,看他喝醉了还让他自己骑摩托车回家,他们应该对李刚的死负责。”李刚的妻子王女士在悲痛之余,将于某和秦某告上了法庭,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在庭审中,李刚的妻子王女士表示,于某和秦某不“仗义”,不应该让李刚喝醉后自己骑摩托车回家。而秦某则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劝李刚喝酒,“当时看他喝多了,我还替他喝了半杯白酒,怎么能说我也有责任呢?”于某也表示,请客吃饭没有送客人回家的义务,他不应该赔偿。胶州法院一审后认为 ,李刚作为成年人,明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的,却还坚持驾车回家。于某和秦某作为朋友并没有过错,也没有将李刚护送回家的义务,因此驳回了李刚家属的赔偿请求。
一审判决后,李刚的家属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判决
死者家属获赔两万多
市中院二审认为,李刚漠视自身安全酒后驾驶导致死亡,自己应承担85%的责任。但于某作为宴席的组织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保证客人的安全尽到相应的义务。但于某在李刚中午 、晚上连续喝酒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放任李刚酒后驾车自行离开 ,致使事故发生,因此于某应承担10%的次要责任。秦某没有阻止李刚酒后驾车,也没建议于某送李刚回家,因此应承担5%的次要责任。近日,市中院作出判决,于某赔偿李刚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4000余元,秦某赔偿7000余元。
据本案的办案法官介绍,尽管李刚酒后驾车回家,已经离开了宴会场所,并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看似和于某及秦某无关,但对于李刚死亡这个后果,与他被劝酒并酒后驾驶有直接关系,于某和秦某对此都有一定的责任。
专家说法
该判决体现公平原则
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国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案件的责任认定是本着公平的原则。“对于客人喝酒后死亡,请客和劝酒的人应不应该负责的问题,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王教授说,李刚在酒后自己骑着摩托车回家,造成了死亡的后果,按照常理来说,于某和秦某应该承担的责任很少,但从公平的角度来讲,于某和秦某负担一定的经济赔偿是恰当的。“在类似的事件中,要判定是否有责任主要是看被告有没有对受害人劝酒或者拼酒。”王教授还表示,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 ,不光司机要避免,和司机一起喝酒的朋友也应该起到劝诫作用,劝说司机不要酒后驾车。
记者调查
酒店里劝酒之风渐淡
自2008年本市交警部门严查酒司机,并通过本报“珍爱生命,不做酒司机”的栏目对酒司机大范围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很多司机朋友开始自觉地不喝酒,或者酒后不再驾车。家住市南区新贵都小区的臧先生是个生意人,经常开车赴宴,也经常酒醉而归。“我最近开车出去很少喝酒了,一是考虑到自己的身体健康,再就是考虑行车安全。”臧先生说,半岛都市报的报道和交警对酒后驾车的查处,也令他周围的朋友对酒后驾驶越来越注意。“原来一聚餐肯定一醉方休,现在只要说谁开车,大家就都自觉地不劝其喝了。”市民刘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他是跑业务的,很多工作都在酒桌上谈。“现在我估计自己要喝酒,都是打车到达宴会地点,不敢酒后开车了,太不安全。”
2月17日,记者调查几家酒店也发现,目前酒桌上的劝酒之风开始慢慢变淡。“从春节我们接待的客人就能看出来,酒桌上劝酒的人越来越少了。”李沧区好再来大酒店的吕经理对这一现象感触很深,“原来只要一上酒桌,主人一定是希望客人喝好喝足,甚至让客人喝醉了最好,但是现在大家上酒桌都希望少喝酒,对开车的更是不劝酒了。”吕经理说,从春节到现在,他发现酒后开车的客人也越来越少,有些客人喝酒后甚至把车暂时寄存在店里。在江西路上的一家酒店,一名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现在酒桌上最明显的变化是,对司机更加“宽容”了。“原来不管是不是开车都可劲地喝,现在只要说是开车,就成了很管用的挡酒词。” 记者 李珍 本报通讯员 曾宪权
■相关新闻
晚上喝酒到凌晨下午开车被查处
半岛都市报2月17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陈刚 管怀香) 司机刘某2月16日晚上喝酒一直喝到17日凌晨,17日下午3时50分被交警查处时,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显示,刘某的酒精含量为88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查处现场,司机辩称以前喝的酒不能算数。四方交警四流南路中队副中队长王钧龙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交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目前血液检测结果正在化验中。交警表示,如果刘某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刘某将会被依法拘留。交警部门提醒,醉酒不醉酒驾车,主要是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是否达到醉酒标准,不管什么时间喝酒,只要达到酒后或醉酒的,都将面临处罚。
醉驾司机受处罚表态要当宣传员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 刘鹏 通讯员 于昕 黄克镇)70多岁的母亲生病,家里孩子很小,一家老小都要靠刘某照顾。但在2008年10月,刘某醉酒驾车行至闽江路与闽江二路路口时,被市南交警查处。考虑到一家老小都离不开刘某的照顾,经过调查核实后,市南交警对刘某的行政拘留缓期执行,让他回家先安顿好一家老小。今年2月16日,刘某来到巡逻中队接受处罚,民警在询问后得知,刘某的母亲病情已有所好转,家里也都安排妥当。而刘某也表示今后开车绝对滴酒不沾,还要义务当宣传员,不让身边的人酒后驾驶。在办理完手续后,为了让刘某安心,巡逻中队负责人让办案民警再次确认其家庭情况,并且留下其联系方式,在刘某执行拘留的半个月里,他的家里需要帮助,交警将上门帮忙。 [编辑: 宋涛]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