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款67万 坐牢5年半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994年7月至9月,刘某在任北京贸发实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向该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温岩和办公室主任石涛提出成立公司事宜。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本单位公款人民币共计17万元后分别于同年9月、12月将上述挪用款归还。1996年2月,刘某在其担任北京贸发实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又挪用本单位公款50万元。后于同年3月将挪用款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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