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黑车”拉客出事故,保险公司能免赔吗

发布日期:2013-05-04    作者:王振兴律师
一方面,从业资格与保险理赔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并不涉及对驾驶人驾驶能力的考核。从业资格的有无与是否有资格驾驶机动车并无必然联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即使无从业资格也可驾驶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钟某没有出租行业从业资格,仅是违反了道路运营运输行政管理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而保险理赔根据的是保险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保险公司借口钟某没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拒绝理赔,无疑是利用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来否定个体自身的民事义务,显然不能成立。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不能规避保险理赔责任。根据保险法所确定的近因原则,保险人承担理赔责任的前提是损害结果与危险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你所受到的伤害,与钟某驾车车速过快、遇突发事件避让不及造成交通事故具有因果关系,而与钟某是否有出租行业从业资格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对你的损害进行理赔。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