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佛山哪些刑事案件法院要为被告指定律师免费辩护?
发布日期:2013-05-21 作者:张静律师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可知,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机关是法院,而不是任何机关。另外,法院也并非应当为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而仅是为法律规定的特殊人群提供免费的律师帮助。
相关法律问题
- 刑事案件受害者什么时候请律师介入案件最好? 5个回答0
- 请不起律师,法院给找免费辩护律师吗? 5个回答0
- 如果请不起律师,法院给找免费辩护律师吗? 2个回答0
-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需要哪些条件 6个回答0
- 请问:刑事辩护律师是否有权在当事人被以涉嫌某案件调查取证带走这一 4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