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成功案例徐某传销非法经营罪缓刑案
发布日期:2013-05-23 作者:肖小勇律师
徐某被控参加组织一种美容产品的传销非法经营,检察院起诉经营金额为128万余元.建议刑期5年以上.本所肖小勇律师认真审查案情和证据后,指出经营额认定有误,传销上线并没有作为犯罪打击,徐某本身不是组织者,根据其实际行为不宜处实刑等,认为徐尚不够追究,如果追究也只能从轻处缓刑.向检察院提交了<律师意见书>,并在开庭时作了有说服力的从轻辩护。
法院认真讨论合议后,认为律师辩护意见成立,作出了判三缓五的刑事判决,并处罚金20万元.徐表示不上诉,判决已经生效.徐于今天从蔡甸区看守所出狱。
相关法律问题
- 因为涉嫌非法传销拘留可以刑事拘留多长时间,有机会没事放出来? 2个回答0
- 非法经营刑事拘留 4个回答0
- 公司涉嫌经营非法传销 3个回答0
- 公司涉嫌经营非法传销 2个回答20
- 这样做产品推广属于传销吗?或属于非法经营吗? 4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